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整治不文明养犬:排查141户、登记210只、依法没收3只未办证犬!

      11 月 4 日,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在城关镇范围组织文明养犬专项行动,对遛犬不牵绳等行为以教育劝导为主、处罚惩戒为辅:对 28 名相关当事人劝导警示,予以警告、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整改。截至目前,已分时段开展巡逻巡查 3 轮(次),排查养犬住户 141 户,摸排登记各类犬只 210 只,同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,依法没收 3 只未办理犬证的家养犬。民警同时向居民宣讲新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明确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、放任犬只恐吓他人、违规饲养烈性犬、未对犬只采取安全措施致犬伤人等行为的法律后果,并提示主动牵绳、及时办证。

政策法规配图

      县一级的养犬治理,往往比大城市的 “严管” 更有参考价值。11 月 4 日,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在城关镇做了一次专项行动:不打 “运动式” 口号战,而是把警力铺到小区和街面,分时段巡查 3 轮,排查养犬住户 141 户,登记各类犬只 210 只,边查边建动态台账;对 28 名遛狗不牵绳的当事人,先劝导、再警告、再下整改通知书,限期改;对 3 只确实没办证的犬只,依法没收。值得注意的是,民警这次讲的不只是 “要牵绳”,而是新版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里那几条硬后果 —— 养狗扰邻、放任恐吓、违规养烈性犬、不采取安全措施致人受伤,都要担责。治理的难点从来不是 “有没有规定”,而是规定能不能落到每一户、每一只狗身上。这份台账,比一次通报更有价值。


内容来源: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(来源: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)

发布时间:2026-11-05
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huhhot.gov.cn/2022_zwdt/qxqdt/202611/t20261105_2047971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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