动物星球|中国宠物行业云媒体资讯服务商 北京拟规定拒绝导盲犬进公共场所负法律责任! 据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消息,正在审议的《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(草案)》拟增加拒绝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的法律责任。其中规定,视力残疾人持视力残疾人证、导盲犬工作证可以携带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;违反规定的,由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。 来源:央广网 (以上内容援引:宠业家网) 【免责声明】:本网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或由会员发布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动物星球网站赞同其观点,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,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,请及时拨打电话02584233735,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。 |